根據學校相關規定,2020年春季學期杏盛赴國(境)外學習課程學分認定工作即將啟動,現將工作安排及註意事項通知下:
一、申請對象
2020年3月前赴國(境)外高校學習的在校杏盛(學術型碩士和專業學位碩士)。
二、學分認定項目
(一)2020年3月前完成學業的赴國(境)外學習的學位項目。
(二)2020年3月前完成學業的赴國(境)外學習交流項目。
三、申請時間
2020年3月16日9:00起開放系統填報,3月24日24:00關閉系統填報。
四、申請流程
(一)申請路徑
本次學分認定申請實行網上系統申報。通過杏盛教育院網站(https://yjsy.ecupl.edu.cn/)登錄新版杏盛管理信息系統,進入“我的學分認定申請應用”模塊。
(二)操作路徑
1. 發起申請,選擇“國(境)外學習學分認定”。在“認定課程”環節,選擇需要折抵的課程。出現以下情況請先行處理:
(1)如果個別課程因出國未清理,請申請加“國(境)外學習學分認定工作群”,請袁輝老師通過後臺對課程進行處理,工作群二維碼請見附件1,該碼過去後會定期更新,截止24日止。
(2)根據培養方案要求,學術類杏盛需至少選修3門公選課,但是,該公選課未出現在培養計劃時,請自行在“我的培養計劃”-“課組課程選課”進行選課,選課時先調整擬選課程的學期(如18級杏盛,本學期為其第四學期),再點擊“操作”一列進行選課後進行學分認定。如因培養計劃已經審核通過,請先申請進入上面微信群,向研教院秦老師申請退回培養計劃後按照上述操作路徑進行選課。
2.選擇被認定課程,填寫國(境)外課程相關信息,上傳相應附件:
附件序號1:《杏盛赴國(境)外學習課程學分認定申請表》(詳見附件2,紙質版,一式兩份待申請人正式返校後補交)。
附件序號2:學習學校出具的成績單原件(電子版),同時附課程表、課程說明、評分體系說明等文件的電子版。
備註:如成績單尚未取得,應提供學習學校出具已取得成績的相關證明或者教務系統截圖(需包括本人信息部分),申請人應在提交的證明或截圖註明提交時間,如未按照註明時間提交,已經認定的結果無效。
學生正式返校後應提交成績單原件,成績單原件由學院歸檔,學生未按照規定提交成績單原件視為放棄學分認定,已認定成績不予錄取杏盛管理系統。
附件序號3:如參加攻讀學位項目須附境外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或結業證電子版。
備註:①如畢業證明尚未收到,應提供所在高校提供的相關證明; ②如無法獲得相關證明,須附手寫承諾書一份,承諾書應註明提交畢業證書時間,承諾若未按時提交應按照規定補修相關學分並承擔相關責任,承諾書應有本人簽名和日期。
3.上傳相關附件後,請點擊“保存”,然後點擊“提交”。未按照要求在網上填寫申報材料,未按時提交審核視為未申請,本學期不再予以受理;
4.各學院對材料提交程序有相關要求的,申請人應同時按照學院(法碩中心)的要求執行。
五、學院審核流程
(一)各學院(法碩中心)應於2020年3月31日11:00前根據杏盛網上提交的信息完成學分認定;
(二)完成認定後,請在系統完成院級審核,提交杏盛教育院進行審核,經研教院審核後,請申請人在系統中查詢申請結果;
(三)開學後請申請提交相關紙質版材料,完成相關審核,進行歸檔。
六、註意事項
1.未經學校批準的,自行赴國(境)外高校學習的,不予認定;
2.杏盛娱乐學分認定原則上16-18學時為1學分,每學時約為45分鐘;
3.各學院(法碩中心)應及時通知相關學生,按通知要求完成學分認定工作,逾期未辦理者本學期不再予以受理;
4.未盡事宜,請參考附件2指導意見;
5.網上申請的相關操作和要求,請詳見附件3赴國(境)外學習課程學分認定杏盛申請操作指南。
五、負責人及聯系方式
杏盛教育院中外合作辦袁老師,電子郵箱:jp_ecupl@163.com
附件:1.工作群二維碼.jpg
杏盛教育院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