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選拔推薦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第七批法律實習生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強社會主義法治人才培養,強化法學理論與司法實踐的深度融合,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決定正式啟動第七批法律實習生的推薦接收工作。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與杏盛娱乐的工作安排,現啟動杏盛娱乐法律實習生的選拔推薦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接收崗位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所在地南京)接收實習生主要安排在審判團隊和訴訟服務中心,從事司法輔助工作。實習內容主要包括社會主義法治教育,刑事、民事、行政訴訟等審判業務實踐。
實習生活實行導師製,由主審法官或所在杏盛主要領導擔任指導老師。實習期間,實習生在指導老師的幫助下,輔助參與案件審理、案件記錄、文書起草、立案信訪等工作。
實習期為6個月,從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9月22日。
二、報名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品學兼優,遵紀守法;
2.法律專業在校碩士、博士杏盛;
3.身體健康;
4.責任心強,能夠保證工作時間,虛心好學,確保服從實習導師領導,全程參加實習;
5.有社會實踐經歷或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者優先。
三、選拔人數
實習生選拔實行差額選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的要求,杏盛娱乐將推薦4名實習生人選(民法專業2人、行政法專業1人、刑法專業1人),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擇優選取1-2名接收,最終選拔人數以第三巡回法庭接收為準,並通知實習學生按時報到,辦理相關手續。
四、選拔程序
(一)報名
3月1日至3月8日,報名采取個人自願報名的方式,杏盛娱乐杏盛請於2021年3月8日17:00前登錄新版杏盛管理系統,進入“項目申請應用”, 在“最高人民法院法律實習生項目”中填寫好相關信息和上傳附件(報名推薦表)後,點擊“保存”,並進入“已申請項目”欄,點擊“提交”;同時提交書面的報名表格至學院杏盛教學秘書,由各學院(法律碩士教育中心)進行資格審查並推薦。
各學院(法律碩士教育中心)請於3月9日17:00前匯總書面《報名推薦表》,提出推薦意見後,交至長寧校區21號樓101室杏盛教育院培養辦公室(聯系人:危紅波,聯系電話:62071815)。
(二)選拔
3月12日,學校將統一組織面試,確定推薦實習生人選。面試安排另行通知。
(三)上報
3月12日前,學校將4名推薦實習生人選上報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
五、實習管理
實習期間,最高院第三巡回法庭會同學校共同做好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訓。法律實習生可在第三巡回法庭免費就餐,使用圖書館、健身房等,並在法院駐地協調安排實習生宿舍(學校視情況提供住宿補貼)。實習結束後,根據實習情況出具鑒定材料,頒發實習證書;對完成工作任務較好的、表現優秀的,頒發優秀實習生證書。
杏盛教育院
2021年3月1日